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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实际行动迎接北京奥运会,积极引导和组织市直机关广大干部参加各种健康有益的业余体育健身活动,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市直机关组织实施每名干部在业余时间参加一项体育健身活动,简称“1+1健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2008年拟开展的体育健身活动:篮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游泳、长跑、自行车、太极拳、健美健身操、登山健身走等。
二、参加对象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市直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原则上每名干部职工参加一项体育健身活动。
三、活动形式
根据各单位报名情况,建立组织,分项目开展活动。
四、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针对本单位干部身体存在“亚健康”状况的实际,最大程度地调
动每个干部职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五、报名办法
各单位党组织要对参加“1+1健身活动”的人员进行分类登记,并填写报名表。市直各单位党委、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党委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直属党总支,要对所属党支部参加人员进行分类汇总,汇总后统一报本委。市直机关党工委直属党支部对参加人员进行分类汇总后直接报本委。联系电话:2091781、2091775,传真:2091785。
中共丽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8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