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要求,经组织推荐、考察联审、征求意见,经研究提出市直机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推荐对象名单,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告。
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和信函等方式向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反映。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实名。 联系电话:0578-2091784(传真)、2091776、2091915 通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大楼1138办公室 邮政编码:323000 中共丽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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